| 【履约行动】
第六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
第六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于2002年4月7日-19日在荷兰海牙召开,164个缔约方代表团、22个联合国机构、42个政府间组织的代表、
277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和123个国家的环境部长约2100多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包括外来入侵物种,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共享、
森林、农业、内陆水域、干旱和半湿润地区和海洋生物多样性 、财务资源和财务机制 、全球生物分类和全球植物保护、
公约战略计划、 国家报告和运作等多个重要议题。中国政府派出了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祝光耀副局长为团长,外交部、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代表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大会。会议通过了"外来入侵物种指导原则"、"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开分享其惠益的波恩准则"等36项决议或报告,环境部长会议还发表了以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呼吁各缔约国尽快批准《生物安全议定书》为主题的部长会议声明并提交给即将在南非召开的世界首脑会议。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届科技和工艺咨询会议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届科技和工艺咨询附属机构(简称科咨机构)大会于2001年11月12-16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来自
166个公约缔约方、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土著组织的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共约54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特设技术专家组关于各个工作专题的进展,包括评价过程、干旱和半湿润地区工作方案、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森林生物多样性、农业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植物保护战略、奖励措施、指标和环境影响评估;会议还审议了科咨机构第八、第九届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及《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王德辉参加了会议并当选为第七、八届大会副主席。
《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会议
《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会议于2001年11月19-21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美国、法国、中国、印度等130多个国家和联合国有关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共计18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席Reuben Olembo 先生主持了开幕式,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公约》的战略计划,以便提交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审议。《公约》执行秘书Hamdallah
Zedan 先生在开幕式上强调,实施《公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的速度是空前的。制定《公约》战略计划就是为了对付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利用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遇到的各种挑战。会议采取大会和分组讨论的形式,对各国提交国家履约报告的情况、公约执行情况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战略计划进行了审议。
传统知识保护国际会议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及相关条款关于传统知识保护的不限名额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2月4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该会议是《公约》为确保尊重、保存和维护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的一个重要论坛。来自80多个《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土著组织和社区的代表共28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⑴审议如何准备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有关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知识、创新和实践的现状与趋势的综合报告大纲,决定先由秘书处任命一名顾问负责第一阶段编写工作,在缔约方第六次会议后开始工作。⑵讨论关于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使用土地和水域进行开发活动对文化、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的准则和建议草案,为各国政府的影响评估立法提供指导。⑶土著和地方社区的参与机制。⑷针对保护土著和地方社区的知识、创新和做法,评估现有国内分区、国家和国际文书、特别是知识产权文书所起的作用及其影响。会议还决定,由秘书处对各国政府及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提供的有关各国为保护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而订立的现行国家法律和其他措施的资料进行汇编。
亚太地区生物安全国际研讨会
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和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主办的亚太地区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会议于2002年3月4日至8日在中国北京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祝光耀副局长到会并致开幕词。来自亚太地区45个国家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全球环境基金、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组织和机构的1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亚太地区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会议是继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中东欧区域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会议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旨在评估亚太地区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的能力建设需求,与会代表实际操作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制作的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的试点工具以及远程登录、修改国家数据库的方法。会议不通过了实施亚太地区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的行动计划。
3月5日至6日还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下对"制定生物安全国家框架"项目进入了研讨,已经完成生物安全国家框架的中国、印度、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在会上介绍了编制生物安全框架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此次会议是我国首次举办亚太地区的生物安全领域政府间国际会议,会议十分成功,效果很好,代表满意,会议的组织工作受到了与会各国代表的高度评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全球项目经理Christopher. Brigs特地来函感谢中国政府对会议圆满成功所做贡献。
第三次《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会议
《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22-26日在荷兰海牙召开。会议重点审议了包括赔偿责任和补救、遵守、资料交流、能力建设、装卸、运输、包装和标志、检测与汇报、有效实施议定书所需的其它事项等问题。会议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一些进展,并呼吁各缔约方尽快批准《生物安全议定书》。根据会议调查结果,今年年底前《生物安全议定书》批准国家将超过50个,届时议定书即自动生效。中国政府派出了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王德辉副司长为团长,由科技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代表的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
履约十年回顾
《生物多样性公约》已经生效和实施10周年,为回顾实现公约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及惠益公平分享的三大目标所取得成效和巨大进展,本简报分期连载《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热点问题和专题知识。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ngical Diversity)于1992年5月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最后定稿,并于1992年6月5日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
公布于世,并由各国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开始生效。该《公约》是解决生物多样性问题的重要国际文件。它为可持续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公平地分享使用遗传资源而获得的惠益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方案。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也是最早签署和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公约生效十年来,我国为履约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以国家环保总局牵头,外交、科技、财政、计委、建设、教育、农业、林业、国土、医药、海洋等20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间协调机构即履约工作协调组,制定和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报告》、《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履约国家报告》、《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了一系列国际合作项目,在国际合作、谈判、履约和其他重大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已于2000年8月签署《生物安全议定书》,并加强了国内生物安全立法和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及生物安全交换所等能力建设;国家提出了"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至2001年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1551个,其中国家级171个,占国土面积12.9%,使我国约80%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了保护;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和工程项目;禁止砍伐天然林,以及在西部大开发、三峡水库、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生态环评和并采取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我国公众生物多样性意识有所提高;公众、学术团体、科研单位、新闻媒介等越来越重视和更多地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但是,尽管中国和国际社会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巨大努力并取得成效,但由于气候变化及人为破坏等原因,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使各国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和威胁,因此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仍然是我国和世界各国面临最重要和最应优先采取的行动之一。
【热点问题】
外来入侵物种问题
我国使用外来物种来恢复退化的植被,有时可以取得短期的成功,但是诸如外来物种入侵和病虫害等环境问题也将随之而来。经验告诉我们,外来物种往往要么不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而无法存活,要么疯狂生长破坏当地天然生态系统。如果不采取事先防范措施,广泛种植外来物种将导致中国独特的生物多样性资源遭受破坏,大大降低植被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和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报道,美国、印度、南非每年因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的经济损失分别为1500多亿、1300多亿和800多亿美元。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因生物灾害给农业带来的损失占粮食产量的10%~15%,棉花产量的15%~20%,水果蔬菜的20%~30%,折合成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其中"八五"期间(1991~1995年),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为8万平方公里,带来的经济损失约达50亿元。这些灾害是生态系统简单化和外来入侵物种引入的结果。健康的生态系统应拥有多种多样的物种,而每个物种受到相互制约,从而保持数量和系统平衡。有的外来物种具有很强竞争性,没有天敌制约而大肆蔓延,成为入侵种危害当地物种系统和生态系统。有关生物灾害防治的费用难以精确计算,但据专家估算至少相当于全国农业生产价值的5%~10%,即数百亿元。
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共享准则
2002年4月7-19日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六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并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惠益的波恩准则》。该准则将作为缔约方各国制定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签订相应合同的基础和指导性文件。该准则强调其目标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惠益分享。强调各国对各自的遗传资源拥有主权,要求执行事先通知同意程序;要求各缔约方指定国家联络点,明确国家主管部门;突出惠益分享的条件、义务、分配办法和机制,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准则还提出了知识产权在执行获取和惠益分管安排方面的作用。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区域
据专家估算,受到灭绝威胁的物种数量远远超过现有的有效保护的物种资源,每小时约有3个物种灭绝。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保护优先权放到首位。其工作方法之一就是鉴定出生物多样性热点,即那些集中特有物种正以惊人速度消失的地区,并集中力量保护那些区域,使人类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大规模的物种灭绝。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在全球陆地区域内确定了25个热点区域,这25个热点区域已经损失了大约88%的原始生境,目前仅剩下约21000万平方公里的原始生境,占地球总面积的1.4%。然而,在这25个热点区域保留的生境中生长着我们地球44%的植物物种和35%的脊椎动物。我国云南、西藏是其建议的热点地区之一。
野生扬子鳄波濒临灭绝
由中外鳄类专家联合进行的一项野外研究表明,世界濒危动物扬子鳄野生数量急剧减少,估计目前总数已不足一百五十条,仍濒临灭绝的边缘。
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野生扬子鳄的栖息地不断丧失。就目前所知,野生扬子鳄仅分布于安徽省南部和浙江省西北部很小的一片狭长地带。
参与此次调查研究的中外专家认为,如果不进行扬子鳄栖息地的扩大和重建,并在此基础上扩大扬子鳄野生种群规模,扬子鳄野生种群将在随后十年内出现功能性丧失,而难以成功繁殖,最终将灭绝。
所幸的是,即将启动的中国扬子鳄野生种群恢复工程,是避免扬子鳄面临灭绝的重要具体措施。
我国河狸税减
分布在新疆阿勒泰布尔根河、青格里河及乌伦古河流域的河狸数目,由二十年前的1000多只,减少到了目前的100多只,减少九成,濒临灭绝。
河狸是一种生活在河谷次生林中的啮齿目中型哺乳动物,喜欢在水流平缓而岸壁陡峭的河岸上掘洞穴居,以树叶、嫩枝、树皮为食。由于河狸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一直享有"活化石"的美称,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我国,河狸仅分布在阿勒泰地区。
虽然早在1980年就已经在三河流域设立河狸保护区,保护这里生活的河狸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但是,保护区内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以及相邻的国家二类口岸--塔克什肯口岸进出的人流货流还是对河狸的生存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专家认为这是造成河狸数目锐减的主要原因。
《生物安全议定书》将于今年年底生效
据今年4月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三次《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会议上调查结果,现已有荷兰、西班牙、挪威、保加利亚等
17个国家已批准《生物安全议定书》,12个国
家已经批准,正在办理国家正式文书,25个国家将在今年8-9月份世界首脑会议之前批准,20个国家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因此,至今年年底,批准议定书国家将超过50个,议定书将正式生效。我国已于2000年8月5日签署了议定书。国内专家呼吁,我国已基本具备执行议定书的能力。批准议定书有利于维护我国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以及贸易的权益。建议国家环保总局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执行议定书的国家能力建设,抓紧国家批准议定书的各项准备工作。
【地方纵横】
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新台阶
2001-2002年,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了对越冬鸟类数量及分布的调查。调查表明,除各类丹顶鹤数量普遍增加外,保护区内还有黑嘴鸥、白鹭等近百万只各类水鸟。保护区在抓保护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生态旅游的管理和宣传,2001-2002年冬季来保护区旅游的人数比上年明显增加,来自英国、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游客也日益增多。同时,由省环保厅牵头组织,省农业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和有关专家参加,对保护区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和环境质量的全面评估也已于年初开始。随着各项工作稳步前进,2002年1月还被拉姆萨尔湿地公约组织列入国际湿地名录。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争取成为国家示范保护区。
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开发双赢
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多年来存在保护与开发矛盾和冲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组织协调下,林业、石油和当地政府部门就多年存在的保护和开发纠纷冲突、达成一致意见,较好解决了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并实现双赢。国务院办已下达了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的勘界、确认工作已经完成。较好地促进了保护区的管理和当地经济发展。
世界最大的麋鹿野生种群
"神兽"麋鹿从自然界失去踪迹几个世纪以后,神奇般地出现在我国长江中游的原始栖息地,并令人震惊地恢复了野性,种群数量达330多头,为世界最大的野生种群。
国际生态学界为此激动不已。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葛芮女士说:"麋鹿在经历被猎杀和圈养的漫长生涯之后,如今能重返自然,这简直是个奇迹,充分展示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我国著名生态学家杨其仁教授认为这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一个标志性成果。
麋鹿是我国特有的世界珍稀物种,俗称"四不像",即脸象马而非马,角象鹿而非鹿,尾象驴而非驴,脚像牛而非牛。古人还把麋鹿指为能封神的姜太公座?quot;四不像",野生麋鹿种群于明末清初绝迹,最后只剩下北京皇家猎苑人工驯养的不足300头。十九世纪末,一些驯养麋鹿被运往欧洲;1900年,麋鹿在它的故乡中国绝迹。
尤其令人欣慰的是,麋鹿回归之后,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得到了恢复,保护区近年来发现栖息了11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附近的水域还分布有白鳍豚、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物种。
目前,石首的麋鹿种群数量年递增率达30%,成熟雌鹿的年产仔率和成活率均达到100%均居世界首位。专家预测,石首、大丰两个保护区五六年内,将重现两千年前麋鹿千百成群的繁盛景象。
鸡公山的生态定位观测站
2001年11月21日,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北京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合作开展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定位观测站建设项目研究。该项目总投资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2001年开始规划设计,到2002年底完成首批项目建设工作。鸡公山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初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五部分:建设一座自动生态气象站;建立标准化生态实验室;首期确定森林生态系统碳蓄积和碳通量研究、林隙动态与生物多样性初步研究和森林旅游与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之间关系研究三个方向。
【部委动态】
2001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12月12-1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2001年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来自环保林业、农业、国土、海洋、计划、财政、教育、科技、中科院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就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的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辉河、大盘山、白水河、侥力河等30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评审,由于《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视,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加强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积极性。2001年各地、各部门中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达50个,经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了初审和实地考察,以及与地方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其中3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符合评审资格,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祝光耀主持了会议并作了总结报告。
我国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达21个
2001年白水江、高黎贡山、黄龙和宝天曼4个保护区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至此,中国已有21个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王玉庆作为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光召开出席了的颁证仪式。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简称MAB计划)始于1971年,是针对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发起的一项政府间的国际科学研究计划。1992年后,人与生物圈计划的重点集中于通过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建设、研究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自1979年起,我国的一批重要自然保护区,陆续被认定为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这不仅提高了我国自然保护区在国际上的地位,也加强了中国自然保护事业与国际上的交流和联系。
中国政府组织多种活动纪念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5月22日,以国家环保总局牵头将组织多种活动,纪念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同时也为宣传和贯彻刚于荷兰海牙召开的第六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及生物安全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其中,5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将举行纪念生物多样性日新闻发布会,届时国内主要新闻媒体将到会,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所取得的成就,及生物安全管理、遗传资源获取及惠益共享、外来物种入侵及其影响等履约热点情况和缔约方大会的精神进行探讨和报导。5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及有关专家还将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公众直接对话,鼓励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支持和参与,和加强对履约问题的理解。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将对以上活动作相关报道,同时将在国际频道就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题邀请政府官员和生物多样性领域知名专家进行访谈,并向全国和海外播出。与此同时,北京、上海、湖北、黑龙江、江苏、广西、甘肃、新疆等地也将举行类似的纪念活动,在全国掀起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有关精神的热潮。
【国际传真】
印 度
在印度转基因抗虫棉(BtCotten)的种植问题已成为一个热点。由印度自由协会(Liberty
Institute)组织起来的一些农民支持种植Bt棉,但是大部分的印度农民和环保团体却反对引进种植Bt棉。由此,舆论展开了一场关于Bt棉安全性的争论。
全印度医学院S.Prakash博士在题为《转基因食品能增加艾滋病和乙肝的发病》的报告中批评了一些生物技术公司就各自生产的转基因产品对公众有误导。
菲 律 宾
农场发展通讯社发表报告说,菲律宾的农业秘书长Leonardo Montemeyor
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了演讲,他表示有关提交证书的计划将会作为即将公布的处理转基因生物问题的新指南的一部分。对于从美国、阿根廷、巴西、南非和其它一些种植生物技术农作物的国家进口的大豆、谷物、马铃薯和其它可能包含GMO的农作物,进口商们需要提供相关的安全证明。违反规定者将被禁止进口这些农作物。提供证书的规定将会持续一个时期(也许会到2003年6月30日)直到菲律宾能够自己对进口这些农作物出风险评价为止。
印 度 尼 西 亚
印度尼西亚政府一位高级官员宣布: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印度尼西亚即将颁布转基因标签法。食品与药品监管部副主任告诉记者,政府不久就会出台法令,规定一套标识转基因生物产品的制度。
欧 盟
欧洲议会正在讨论由欧洲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欧盟对转基因生物食品标签和转基因生物可追踪性法规的议案。欧洲议会辩解说该项法规并不包含歧视,因为它是平等的面向所有食品生产国。在欧盟仍继续停止批准采用新的转基因生物。
美国科学家对转基因作物的最新评估
美国国家科学院的这份最新评估报告中,着重分析了对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环境评估的三个程序:即通知程序(Notification
Process),批准程序(Permitting Process)和请求免于监督管理程序(Petitioning
for No regulated Status)中存在的问题。所有转基因生物的田间实验和一些商品化种植都必须在环境释放前履行通知程序,申请人必需按照申请指南向动植物检疫局提供环境评估报告,动植物检疫局在30天内由一位检查员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委员会发现,以前在通知程序中没有任何外部科学家的分析和当地公众的参与。一些通过通知程序的转基因植物面积没有限制,安全性没有保证,甚至一些有毒素的转基因生物也是通过通知程序释放的。报告指出美国农业部对转基因生物的环境评估在管理力度和公开性均不足。这种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的阻碍了外部的监督,难以确保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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