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批区教学新秀和第六批区德育新秀的通知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文件
锡山教〔2021〕52号
关于评选第八批区教学新秀和第六批区德育新秀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园)、事业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各民办学校(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人才强教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构建科学有序的骨干教师体系,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批区教学新秀和第六批区德育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普通公办中小学、锡山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职且三年达标考核合格的教师,幼儿园、民办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含任本专业课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下同)及德育工作者(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在职在岗的班主任、专职德育管理干部,下同)。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不设名额限制,各校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3.能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方法先进,能熟练与恰当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效果好、实绩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在地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
4.参评对象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1)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有两篇区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论文。(2)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5.参评对象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且通过三年业务达标考核的青年教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但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有两篇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论文;(2)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凡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所列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并经查实的,不得申报、推荐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请各位申报的老师于11月27日前按下列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学校师训处,学校统一报送上级相关部门,表格可在ftp师训处包内下载:
(1)《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纸质稿(盖章)、评审材料上交区教师发展中心102室,联系人:田娟,电话:88701476。
(2)《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纸质稿(盖章)、评审材料上交区教育局教育科520室,联系人:徐霞,电话:88200393。
(3)《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电子稿通过公文流转发送至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人:钱均,电话:88200413。
2.12月中旬前,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
3.12月下旬前,区教育局公布评选结果。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教育科、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科、教育科、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
附件:1.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推荐审批表
2.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推荐审批表
3.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和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报送材料要求
4.教学(德育)新秀推荐人员提交的论文认定标准
5.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
6.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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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学科 及 年 级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三年业务达标”合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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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职 称 |
| 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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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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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简介(重点围绕评选条件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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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以上荣誉(任教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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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出版、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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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从事德育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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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
| 所在学校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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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学科、工作岗位职务 |
| 身份证号 |
| 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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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德育或班主任工作情况介绍(请填写德育工作简历,总结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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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获得荣誉及所在学校或所带学校、班级获得荣誉情况(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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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获奖及开设德育讲座、承担德育活动情况(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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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和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
报送材料要求
1.每位参评者材料单独装袋。
2.材料袋封面注明:
第八批锡山区中小学教学新秀(第六批锡山区德育工作新秀)
申报材料
姓名
学科
单位
2021年×月×日
3.材料袋中材料排序:
统一用A4纸,(4)——(8)按序装订成册,并需单位审核,情况属实后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1)第八批锡山区中小学教学新秀和第六批锡山区德育工作新秀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单页、正反面印刷,不装订)。
(2)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原件(2篇,必须是原件,不装订)。
(3)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获奖证书原件(必须是原件,不装订)。
(4)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任教学科和等级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业务达标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论著封面、目录复印件(如论文论著较多,请按序编写目录)。
(6)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材料复印件。
(8)公开课、指导学生获奖及其他能反映工作实绩的材料复印件。
注:按照“评选条件”第4条,以上(2)(3)只需选择一类提供材料。
附件4
教学(德育)新秀推荐人员提交的论文认定标准
1.两篇论文中,一篇要与申报者所教专业一致。
2.发表论文字数1000字以上。
3.合作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计全篇,第二作者计0.5篇,第三作者不计数。第二作者论文最多认可两篇。
4.有关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专著经市级、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本人撰写每一万字算作一篇相应级别的论文。
5.获奖论文应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以及教育学会、陶研会等组织的评比,且获三等奖及以上。
6.论文发表或获奖时间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注:今后评选论文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5
第八批锡山区教学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工作单位 | 任教学科 | 参加 工作 时间 | 职务 | 职称 | “三年业务达标”合格时间 | 主要业绩 (限填最高等次发表或获奖论文2篇,或最高等次评优课、基本功比赛获奖情况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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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第六批锡山区德育新秀推荐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工作单位 | 任教学科 | 参加 工作 时间 | 职务 | 职称 | “三年业务达标”合格时间 | 主要业绩 (限填最高等次发表或获奖论文2篇,或最高等次评优课、基本功比赛获奖情况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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