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公示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
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公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锡教函〔2023〕152号)精神,就参加2023年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校或个人申报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市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原则上获得区第三届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必须申报。其他如取得新的成果,也可积极申报。
二、材料要求
请按《2023年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将推荐项目的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申报表等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书面文本一式2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2.《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字)(书面文本各一式10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4.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书面文本一式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三、申报时间
请于11月10日(周五)前将材料送至师训处,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无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经个人申报,我校推荐以下三项成果参与评选:《故事中心:中学生生涯学习模型建构》《基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地理活动化教学十年实践与建构》《地理社会实践课程项目化建设创新研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7日—12日,内容详见FTP-师训处文件夹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510-88223005。
江苏省天一中学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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