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无锡市“孕穗”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位老师,根据市教师发展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无锡市“孕穗”“拔节”“青苗”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锡教发院〔 2025〕 46 号)精神,现将“孕穗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孕穗工程”培养师德高尚、品格优良,具备较强育人能力、扎实学科理论知识和先进管理理念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和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校级领导。
二、 推选条件
“孕穗工程”培养对象:全市中小学、教科研训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含任课的校级领导),无锡市分配给锡山区名额 7 名。
“孕穗工程” 含教师、校长两个系列。 教师系列培养对象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 特别优秀者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原则上应为中小学高级教师, 并获得市学科带头人称号。 校长系列培养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担任校级副职两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师德师风优秀。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优秀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身心健康。
2. 发展意愿强烈。有主动发展的强烈愿望和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3. 教育成绩突出。在教育教学或业务管理方面是当地公认的骨干教师,获得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4. 科研成果丰实。近五年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主持过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教师发展研究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研究。独立发表的省级专业论文至少 1 篇。在教学研究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参与度,成果丰富,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
三、 推荐程序
1.根据“孕穗工程” 培养对象的推荐条件,在个人申请、学校审核的基础上选拔推荐学员,并经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锡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2. 锡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上报人员审核、择优确定上报名单。
3. 上述工程培养培训工作将于今年暑期启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 推荐要求
请申请者对照要求于 6 月 22 日(周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师训处。
材料包括:
( 1) 电子材料:“孕穗工程” 培养对象的推荐表、汇总表,以“学校+姓名” 命名。
( 2) 纸质材料:“孕穗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孕穗工程” 培养对象佐证材料(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A4 纸双面打印, 一式 1份。
下载文档见附件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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