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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在线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点击数: 【字体:

各直属学校(园),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园):

现将《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

时间:5月12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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