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南大学教育学专业硕士第二导师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江南大学教育学专业硕士第二导师人选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教育学专业首批硕士培养要求,受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委托,拟于全市范围内推荐江南大学教育学专业硕士第二导师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条件
1、2022年6月前在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具有高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45岁以下受聘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熟悉硕士培养过程,能够针对硕士培养要求,进行学业与实践环节指导;
4、熟悉本学科、本领域中小学的课程教学实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凡符合上述1-4项条件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和江苏省名师工作室导师可直接申报;其余符合上述1-4项条件的教师须在科研方面达到以下至少两项条件,其中(1)为必备条件:
(1)获得副高职称以来,在北大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与本学科或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以核心成员身份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首批拟评聘导师的6个方向为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技术、教育管理,其中申报教育管理方向导师者,原则上不限定学科,但须具备学校中层以上管理经验。
7、获得过国家级荣誉或表彰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遴选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结合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经江南大学人文学院与市教育局联合推荐,最后由江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由江南大学授予专业硕士导师聘书。
三、上报时间:
2021年5月26日,上报《江南大学教育学专业硕士第二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表)。请到ftp宋敏毅文件夹中下载并填好后更改成个人姓名后再次上传到ftp宋敏毅文件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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