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天一中学2021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二〇二一年江苏省天一中学
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学校拟在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招收器乐类音乐特长生,实施因材施教。为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培养目标
1、招生对象:核心素质优秀、学业成绩良好,在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方面具有特长或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艺术社团繁荣、进一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促进学校校本课程的丰富性,天一中学将对“音乐特长学生”进行“适性培养”,为在音乐方面具有特长的同学提供成长空间和个性化帮助。
二、招生规模与报名资格
1.招生规模和范围
音乐特长生招生总人数为5人,招生范围为锡山区范围内。
2.报名资格
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音乐艺术,在区级以上正规音乐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一等奖以上;在无锡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二等奖以上;小提琴、长笛、萨克斯考级获得九级优秀或十级良好以上证书,其它西洋管弦乐种考级获得八级良好以上证书。凡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报名。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专项测试等详细安排见学校公告。
1.报名
(1)个人自荐或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申报江苏省天一中学音乐特长生招生的学生,可以到天一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需带原件)。
②反映音乐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需带原件)。
③户口簿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材料初审与专项测试:
(1)由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阅学生报名材料、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组织考核组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专项测试考核,并在无锡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通过学校音乐特长生认定的考生名单。
专项测试内容及要求:
①演奏:自备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乐曲一首(以技巧训练为主的练习曲除外),乐曲包含一个快板及一个慢板,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视奏:现场抽取视奏曲目一首,给予5分钟准备。考生采用五线谱视奏。
③一分钟自述:接受评委现场提问。
3.认定和签约:
(1)学校与通过专项测试考生签订“音乐特长生招生协议书”,签订协议的考生需参加中考。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天一实验学校分配线下20分(含)。
(2)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相应位置填报江苏省天一中学,未拿到“音乐特长生招生协议书”的学生自行填报无效。
四、招生纪律承诺
1. 努力探索音乐特长人才的选拔方式。
2. 确保招生重要环节的严格,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3. 学校党委将制订“天一中学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 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相关招生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朱卓君 副组长:陈志刚
组员:冯朴、周斌、陆锋磊、胡正良、陶波、王洁、朱正洪等
2.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安律 副组长:孙建国
组员:周晔、蒋琳、周丽、王娜等
电话: 0510-88223286/0510-88223287
3. 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 冯朴、周斌
组员: 朱正洪、袁小建、周新伟、高洪雷等
六、监督举报电话 0510-88223018/0510-88223058
江苏省天一中学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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